勞工裁決律師費 勞動部擴大補助

2016-10-14 18:46

為了擴大保障勞工組織及加入工會權利,勞動部今天(14日)宣布擴大對勞工或工會幹部「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」的律師補助範圍,從目前只對解僱爭議案件補助,擴大到凡勞工或工會幹部若涉及降調職、減薪及考績不公等裁決案,都可申請律師費補助,每案最高新台幣6萬元;若兩人以上裁決案,最高補助可到20萬元。這項擴大補助政策已上路。

勞動部2011年起增設「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」,若雇主因勞工或工會幹部組織工會、參與罷工或要求團體協約等行動,採取拒絕僱用、解僱、降調職、減薪等不利待遇時,可申請裁決。基於勞雇在裁決期間可能出現資源不對等,勞動部前年起對勞方提供律師費補助,但僅限解僱事項,也就是勞方必須遭到雇主解僱案進入裁決才補助。

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,由於雇主可能透過各種管理手段如解僱、減薪、考績評比、懲戒等方式,對勞工或工會幹部進行不利對待,藉以影響工會活動,但這些舉動勞工舉證難度高,格外需要律師等專業人士協助,因此勞動部決定將裁決律師費用扶助對象擴大,將降調、減薪及不利待遇等爭議類型納入扶助範圍,有助勞方透過裁決機制得到救濟。他說:『(原音)也就是說,你只要是工會幹部,或是要籌組工會,就是還不是工會幹部,只是要籌組工會,剛跟雇主講完,考績就被打丙,這也可以來申請。』

王厚偉表示,勞工或工會幹部可在提出裁決申請3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律師扶助費用申請,經審核符合資格,若屬個人裁決案,每案最高可補新台幣4萬元,案情複雜者最高可補助6萬元;若是多位工會幹部集體裁決案,每案最多可補助10萬元,案情複雜者最多可到20萬元。